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本学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2020级、2019级、2018级、注:2020级物理学萃英班在物理学院评定)。
二、认定比例和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比例控制在班级总人数的30%以内。各班级可根据本班实际情况,进行名额间的相互调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执行。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按月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三、工作要求
1.学生纸质申报材料由学院存档,一人一档,编号管理。
2.各学院在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精准。同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3.辅导员需详细了解学生及其家庭实际状况,确保资助的精准性。特别是对于因暴雨洪灾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等重点关注群体学生,学院要逐一排查,确保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四、认定安排
1.各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5人以上单数,学业导师为自然成员,学生代表由学生民主推荐产生,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评议小组人数的50%)。
2.申请学生向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和《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登陆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报。
3.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书、证明材料,按照细则规定,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和在校实际生活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同时对往年确认的困难生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档次确定标准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附件5)其中相关要求执行。
4.学院将根据各班级上报名单,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名单,提交学生处。
5、学校审核公布:学校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公布评审结果。
四、进度安排
10月15日,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申请认定的同学准备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和《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上交至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264973076@qq.com;
10月23日下午18:00前,各班级提交民主评议小组名单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10月23—10月24日,各班级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评议、提交本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附件6)(纸质版名单须有学业导师的签字,电子版发送至1264973076@qq.com,截止时间10月24日中午12:00),提交申请的同学在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请相应等级助学金;
注: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与困难等级对应,即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助学金。
10月24日—10月27日,学院审批和公示;
10月28日,提交学生处。
附件:
1.兰州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表
2.兰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2021-2022学年中央下发重点关注群体学生未资助原因汇总表
5.《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
6、5163银河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